佳木斯市
政策公告公示

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网络销售备案)的公示

2026/10/28 城事通编辑部 9.5k 阅读 203 点赞 查看原文

全市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佳木斯汇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113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企业市场主体资格依法终止(营业执照已注销或被吊销),但未依法取消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网络销售备案)的情况。我局于2026年9月22日在佳木斯市政府政务网站和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公示拟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网络销售备案)名单,现公示期届满,上述企业未主动与我局联系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我局现依法取消上述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网络销售备案),详见附件。

特此公示。

附件

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