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佳木斯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制定的背景和必要性
做好立法工作是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科学制定政府立法计划,要达到三个预期目的:一是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人大工作部署,发挥立法在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上的作用。二是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保证全市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得到有效履行。三是紧紧围绕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切的突出问题,正确反映和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利益,在增进人民福祉、保障人民权益上发挥作用。
二、《佳木斯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制定过程
本着“抢前抓早、广泛征集”的原则,市司法局于2020年9月份出台了《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通知》和《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集2021年立法项目建议的通告》,下发至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并通过佳木斯市政府官方网站、佳木斯日报、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发布。经市司法局局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申报的9个立法项目进行审查,并与人大常委会沟通协调,起草了《佳木斯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
三、《佳木斯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分为两部分:一是立法项目安排。明确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立项9个,分为力争年内提报完成的项目和调研项目两类。其中,力争年内提报完成的项目为两部地方性法规,《佳木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佳木斯市城市绿化条例》;调研项目主要围绕城市综合管理、餐厨废弃物处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乡村环境治理、黑土地保护、城市二次供水、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7个方面开展立法调研。二是立法工作要求。从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的立法原则三个方面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