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全省旅游发展大会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冬季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优化旅游服务环境的通知》(黑政办规〔2018〕53号)精神,坚持 “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切实维护我市冬季旅游市场秩序和广大游客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旅游环境,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冬季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1、明确旅游市场秩序的整治重点。
一是旅行社经营秩序方面。二是导游服务方面。三是景区秩序方面。四是餐饮、住宿、娱乐方面。五是购物方面。六是交通秩序方面。七是治安秩序方面。八是价格秩序方面。九是网络舆情方面。
2、做好旅游市场秩序常态化监督管理。
一是实现精细化管理。二是组织联合执法检查。三是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3、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4、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5、加强诚信旅游建设。
(二)优化旅游服务环境
1、推进涉旅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
2、加强教育培训。
3、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工作。
4、开展“暖心”服务活动。
5、优化旅游营商环境。
6、积极推进智慧旅游创新应用。
(三)强化旅游安全管理
1、压实安全责任。
2、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3、做好安全提示。
4、做好应急值守和处置。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根据发展全域旅游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切实把加强冬季旅游综合监管优化旅游服务环境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做到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工作有序开展,部门因机构改革发生变化的,工作责任由承接职能的部门继续承担。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对加强冬季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优化旅游服务环境工作作出专门安排,制定详细的督导检查计划,加强监督、指导和检查。全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组成联合督查组,重点督查冬季旅游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