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为应对突发性、灾害性降雪,有效预防冰雪给广大市民造成的灾害,组织好抗灾抢险自救工作,及时恢复城市交通秩序,组织、实施和协调、解决应急管理工作中重大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黑龙江省城市清除冰雪条例》《佳木斯市清除冰雪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文件。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黑龙江省城市清除冰雪条例》
3、《佳木斯市清除冰雪实施办法》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1.有效应对今冬明春,突发性、灾害性降雪,给广大市民造成的灾害。
2.进一步加强全市组织、实施和协调、解决应急管理工作中重大问题等相关工作。
3.防止突发性、灾害性降雪,停电、停产等事故发生,确保交通安全、居民出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1、应急指挥保障。各区政府及责任单位要建立应急指挥系统,设立值守电话、传真,安排专人收听天气预报,及时观察天气变化。遇有雪情预报或发现降雪,及时组织即时清雪。市清运冰雪指挥部综合协调办公室将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和新闻媒体发布清雪信息和工作动态。
2、应急队伍保障。启动应急预案后,市政府直属各部门、各区政府必须按照市灾害性降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照本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准备足够的人力、设备,成立具有反应速度快、突击力强的专业应急队伍,快速解决突发性的难点问题,以保证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3、应急物资保障。各责任单位要做好清雪物资、设施设备的准备工作。加强现有设施设备的管理,保持完好状态。
4、应急通信保障。为保障应急政令畅通、指挥有序,市清运冰雪指挥部要建立有效的应急指挥体系和通信联络体系。各有关部门要设立值守电话、传真,确保应急工作信息畅通,指挥有序,安排专人收听天气预报,及时掌握降雪情况预报。
5、应急财力保障。各级财政部门、各清雪管理和作业单位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清冰雪应急物资储备,备足应急工作必需的专业抢险物资、设备及车辆,落实应急工作资金。在发生突降灾害性降雪事件后,要集中财力应对,按照“急事急办”的原则,简化工作环节,确保应急工作程序迅速启动。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佳木斯市清雪指挥部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