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全面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7﹞9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文件。
二、制定依据
㈠《关于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㈡《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㈠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2.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各行业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进一步摸清并得到有效管控。
3.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机制初步建立。
4.油气输送管线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成果得到巩固。
5.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科学合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制进行一步健全。
6.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能力得到大幅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㈡采取的主要措施。
1.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2.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3.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4.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依法治理。
5.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
6.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7.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
8.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9.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
10.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因此方案要与省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黑政办规﹝2017﹞9号)同步实施,因此此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对此方案涉及的9个县(市)区及市工业与信息化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等36个单位征求了意见,对合理的意见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