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商业住房 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2024-04-18 10:17:09 浏览次数:
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商业住房
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缴存人:
为进一步落实好住建部及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商转公”业务办理要求,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贷款需求,现放宽“商转公”办理条件:取消申请“商转公”贷款购房时限限制,其他有关办理“商转公”个人住房贷款规定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4月 18 日起实施。
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