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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中心关于开展公积金政策进校园的通知

2024/04/17 1.5w 阅读 220 点赞

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中心关于开展公积金政策进校园的通知

2024-04-18 10:12:21  浏览次数:

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中心关于开展公积金政策进校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缴存人:

       为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吸引在佳大中专院校学生留佳创业,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优化佳市引才聚才环境中的作用,持续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佳木斯市行政区域内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年满18周岁可自愿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公积金业务需凭身份证、学生证。

       三、建户、缴存及使用参照《佳木斯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佳住积发【2023】5号)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4月 18 日起实施。 

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4月 18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