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市监〔2024〕76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三江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进一步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度,满足企业自助办、智能办的需求,更好地推广经营主体智能辅助登记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适用范围及办理方式。佳木斯市行政区域内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自然人出资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普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上均不含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通过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各级政务实体大厅和智能终端一体机办理。
二、规范业务流程。一是名称自主申报。申请人通过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进行名称自助查询、自行比对、自主选择、自主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实现名称自主申报承诺制;二是经营范围自主选择。申请人通过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系统,进行经营范围自主选择,达到经营范围表述规范、统一的目的,实现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三是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数据库智能核验。“开办企业一网通办”系统与不动产数据库对接,实现住所(经营场所)地址信息与不动产部门地址库相关信息的自动校验,规范住所登记信息,有效防范虚假地址登记。四是自动合成章程等文件。申请人通过填写表单后,系统自动根据申请人点选项目生成章程、任职文件等材料文件。五是智能审批。通过智能审批系统,对申请人填报内容进行自动比对和判断,符合校验规则的业务一律自动核准登记,减少人工干预。六是自助领取营业执照。智能审批后,可在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上直接领取电子营业执照,或者通过智能终端设备一体机领取纸质营业执照。
三、定期进行复核。各登记机关要定期对通过智能辅助登记设立的经营主体进行复核,重点对经营主体名称进行合规检查,是否存在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尤其是使用虚假住所(经营场所)获取登记等情况进行复核。发现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情形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登记机关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强对智能辅助登记的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让申请人了解相关政策,知晓办理方式。同时加强对登记人员、帮代办人员的培训,为申请人做好政策解读和帮代办服务。在开展智能辅助登记工作中遇到问题或者有意见建议,即时报告市局登记注册科。
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