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市监发〔2024〕99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创造有利条件,增强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拟在佳木斯大学建立大学生创业一站式服务站,现将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大学生创业一站式服务站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4日
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建立大学生创业一站式服务站
实施方案
大学生创业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培养创新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鼓励、支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佳木斯大学大学生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建设方案》、《佳木斯市企业集群登记管理办法》,聚焦高校大学生创业就业、突出创业带动就业主线,我局立足职能,根据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业的相关政策精神,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能优势,优化创业服务环境,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便捷、高效、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助力大学生创业梦想成真,推动地方经济创新发展。
二、工作目标
大学生创业“一站式”服务窗口由佳木斯大学创新创业学院与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佳木斯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共同设立的大学生创业服务窗口。本窗口的成立将助推产业链、人才链、教育链资源融通,确保佳大学子在创业时掌握第一手创业扶持政策、高校创业指导专家全程跟踪指导、缩短学生营业执照注册审批流程、解决学生创业资金少、场地贵等难题。
三、服务站设置与职责
(一)服务站设置
在佳木斯大学B院直播电商人才培训基地设立大学生创业一站式服务站,设置专门的服务窗口,配备专业的工作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宣传资料展示区。
(二)服务站职责
1.打造“全生命周期”登记服务:登记机关支持高校在校大学生、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大学生”)在大学园区指定区域内登记的经营主体。选择登记在佳木斯大学B院直播电商人才培训基地的经营主体,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范围仅限于不涉及许可项目的一般经营项目:专业设计服务;文艺创作与表演;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翻译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健康服务等。
2.提供靶向性、个性化知识产权转化指导。为在大学B院直播电商人才培训基地内登记的经营主体高校大学生提供知识产权成果运用转化、技术交易、专利开放许可、知识产权鉴定指导,鼓励经营主体发挥资源整合优势,提高知识产权服务和管理能力。
3.提供便利化、高效化年报申报指导。为经营主体提供线上年报申报、信用修复指导,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年报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经营主体允许其网上补报,帮助经营主体进行年报信用修复,支持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4.提供分层式、一体化党建咨询指导。建立“小个专”党建工作联动机制,发挥“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站作用,为在大学B院直播电商人才培训基地内登记为经营主体的高校大学生提供支部组建、组织关系转移、发展党员、组织生活等党建咨询指导。
5.提供稳定化、闭环式市场主体退出指导。畅通高校大学生经营主体退出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大学生经营主体实施简易注销登记,提供登记全流程闭环服务。
6.提供专业化,创业咨询与指导服务:为在大学B院直播电商人才培训基地内登记的经营主体高校大学生提供创业政策解读,向大学生宣传国家和地方的创业扶持政策,包括创业补贴、创业贷款、社保补贴等,详细解读创业政策的申请条件、流程和注意事项,帮助大学生创业者准确理解政策内容。组织开展创业培训课程,涵盖创业意识培养、创业计划制定、企业管理等方面内容,邀请成功创业者、专家学者等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和经验分享。配备专业的创业导师,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一对一的咨询和指导,帮助他们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7.提供资源化,搭建平台与技术支持。为在大学B院直播电商人才培训基地内登记的经营主体高校大学生提供创业项目评估,对大学生的创业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风险评估,为项目的优化提供建议。落实创业补贴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者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等。协助大学生创业者办理人才引进手续,为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支持。为大学生创业者及其创业企业提供社保政策咨询和业务办理指导。落实社保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给予社保补贴。为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协助处理大学生创业企业的劳动纠纷,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落实登记管理方责任
1.完善经营主体管理机制。大学生创业“一站式”服务站应当建立经营主体台账,定期核实托管经营主体存续情况;应当为经营主体提供日常办税事项税务咨询服务。
2.提供各类申报指导服务。大学生创业“一站式”服务站应当为高校大学生登记的经营主体提供税务申报指导、创业补贴指导、社会保险补贴等各类申报指导。
3.建立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大学生创业“一站式”服务站应当实施工作联系报告制度,按时报送经营主体登记情况、联络情况;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协助经营主体做好年报、税务、社保等相关报送事宜。
4.健全风险管控机制。大学生创业“一站式”服务站应当及时制止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经营主体,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报告监管部门。同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对涉嫌违法的经营主体进行调查、参与调解或提供证据。
(二)落实经营主体入驻责任
高校大学生应当向大学生创业“一站式”服务站如实提供办理经营主体登记的相关信息;遵守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规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接受各职能部门对其监管;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佳木斯大学、佳木斯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学生创业一站式服务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服务站的各项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到开展高校大学生创业的重要性,扎实推进实施方案,协调解决推进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二)抓好责任落实
加强统筹协调,厘清责任清单,细化责任分工,强化监管职责,实化监管措施,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不断促进精细化执法和包容审慎执法,落实好轻微违法不罚和不予处罚清单。
(三)做好风险监测与防范
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从服务站的工作效率、服务质量、政策落实情况、大学生创业成功率等方面对服务站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同时定期收集社会反映的意见,有效运用收集到的各类数据,通过数据分析等方式,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提升高校大学生创业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四)增强宣传引导
鼓励引导高校大学生创业创新健康合规发展。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强化政策解读,加强指导、扶持和服务,为大学生投身创业实践打开方便之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