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三江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佳木斯市市场监管部门推行清单式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文件要求及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4日
佳木斯市市场监管部门推行清单式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对新业态、新领域施行包容审慎监管,逐步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同时,对当事人违法法律、行政法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建立“零容忍”机制,按照最严要求依法处理,促进社会共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黑龙江省优化营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在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推行清单式执法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国务院关于包容审慎监管政策有关精神,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健康规范发展,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积极推行清单式执法,强化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对同一企业发生“免罚清单”内不同违法行为的实施免罚,建立“零容忍”清单,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有效防控法律风险,让企业加强经营风险点的自我控制、自我监督,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实施分类监管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充分考虑政策因素和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性质,对故意违法、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非主观故意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的,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帮助、指导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
(二)坚持罚过相当的原则。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依法应处或并处罚款的,依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选择合理的自由裁量权幅度,按从轻档处罚。
(三)纳入信用监管的原则。违法行为人承诺改正但未在期限内改正,或改正后又发生同样违法行为的,依法应对其查处的,应从严从重处罚。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向社会公示。对于符合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适用范围
(一)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适用情形。对涉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外的商事主体,特别是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领域,按照鼓励创新原则,在坚持质量与安全底线的基础上,留足发展空间,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在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商事主体登记管理、广告监管、电子商务及市场规范、质量监管、计量监管、标准化监管、认证认可监管、知识产权监管等事项中普遍适用。
主要涉及13类具体内容。
(二)“零容忍”清单适用情形。对严重危害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公共安全,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对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以及故意违法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以及利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或社会安全等突然事件实施的违法行为,按照最严要求依法处理。
主要涉及食品生产经营类(4项)、知识产权保护类(1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类(2项)3类7项内容。
五、工作步骤
(一)机制建立阶段(2024年4月—2024年6月)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全面梳理行政执法清单、根据具体适用情形拟定《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零容忍”清单》,各县(市)区及建三江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及适用范围。
(二)工作开展阶段(2024年7月—2024年12月)
各县(市)区及建三江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本地《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零容忍”清单》,依法开展清单式执法工作,做好案件查办及行政处罚公示。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5年1月—全面推进)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结合各县(市)区及建三江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案例情况,及时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确定先进工作成果,研究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并在各县(市)区及建三江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广。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科室(部门)、各县(市)区及建三江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细化工作部署,坚持逐级抓推进,层层抓落实。要围绕中心工作集思广益、履职尽责,服务大局、狠抓落实,做到职责明确、分工明晰、责任到人。
(二)强化工作推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切实发挥综合协同、组织推进作用,及时指导各县(市)区及建三江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梳理、研究和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堵点”和“难点”问题,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及建三江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可随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推进清单式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全面推动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沟通联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科室(部门)、各县(市)区及建三江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执法保障,做好对口沟通,形成上下联动合力,及时反馈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阶段性总结,确保清单式执法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1: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清单(共59项).docx
附件2: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docx
02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市场监管部门推行清单式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含行政执法清单、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零容忍”清单)(佳市监发〔2024〕5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