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营商发〔2024〕16号
各县(市)区营商环境局、佳木斯国家农高区管委会营商环境局:
现将《佳木斯市关于推动市县两级企业之家(企业服务专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营商环境局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佳木斯国家农高区管委会营商环境局参照执行。
佳木斯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4年11月5日
佳木斯市关于推动市县两级企业之家
(企业服务专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24〕6号),全力打造企业办事更便捷、服务资源更全面、服务质效更优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佳木斯市借鉴桦南县、富锦市建设经验,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条、全要素保障”进一步优化服务资源配置,创新服务供给方式,为企业提供更便捷、更全面、更优质的服务,增强企业获得感,不断激发企业创业创新活力。
二、建设目标
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按照市级统筹、县级特色的总体原则,在2024年底前,建设启用市县两级企业之家(企业服务专区),对政务服务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进行改革重塑,进一步优化基本政务服务、融合增值服务,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建设线上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构建线上线下高效协同,全天候、全过程、全市域的涉企服务新生态。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服务整合
推动涉企服务“一站集成”,整合全市涉企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政策、法律、人才、开放、知识产权、金融、科创、产业、诉求处理等服务,建立职责分工有序、整体运转高效的服务体系,使企业办事从“分头跑”转变为“一次跑”。
1.政策服务。强化政策服务统筹协调,构建规范清晰的涉企补助补贴等政策体系,强化政策发布、量化、解读、兑现、迭代全闭环管理,推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见效。
2.法律服务。集成政府相关涉法服务职能,强化司法行政公共法律为企服务职能,切实增强普法宣传质效,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3.人才服务。提供人才认定、住房安居、配偶就业、居留落户、资金补助等服务。推动经营主体招工、员工培训、职称评聘等服务集成优化。
4.开放服务。持续优化境外参展服务、出口退税咨询、海关报关指导、跨境电商培育等服务,加大对企业对外贸易的支持力度,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服务保障。
5.知识产权服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出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请等服务,聚焦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一系列权利类型,实现集成式服务。
6.金融服务。推进融资贷款、政府性融资担保等事项“一揽子”服务,提高金融服务获得便利性。综合集成信贷、债券、保险、基金、外汇等金融对接服务,为企业合理运用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工具、优化融资结构提供解决方案。
7.科创服务。聚焦省“4567”现代产业体系、市“千百十”产业量级提升工程,加强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支持已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市域内实现产业化,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
8.产业服务。推动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为企业提供上下游产业链供需对接服务,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9.诉求服务。做好企业诉求的受理、办理、分办、反馈、回复、督办,建立分工派单、办理跟进、办结销号、反馈测评等机制。对问题落实解决情况和答复情况,实行销号管理,及时解决企业发展难题。
(二)坚持数字赋能
运用数字化改革思维和方法,深化数字政府建设成果,建设线上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构建惠企政策兑现、企业诉求处理、专业服务集聚的统一入口,实现企业数据可视化,强化数据分析运用,推动涉企服务向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转变。
1.强化惠企政策精准化推送。归集各部门的涉企扶持政策,及时向全社会发布,企业通过关键词查询检索政策,可获取相关政策服务。根据政策扶持导向与“企业画像”匹配,自动向企业精准推送政策,实现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推动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快享快办”。
2.推进企业诉求不见面反馈。开设线上“诉求反映窗口”,与“12345”服务热线等热线进行对接,收集梳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问题需求,扩展企业反馈困难和诉求的有效渠道,及时协调处理企业诉求,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3.实现企业数据可视化管理。将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和应用管理行为制度化、规范化,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持续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信息、许可信息、监管信息、信用信息等各类数据的归集、清洗,丰富涉企数据字段,形成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数据资产,建立完善的“企业画像”,做到企业数据可视化,实现一屏掌握企业发展现状。
4.深化企业数据智能分析运用。运用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线上场景,定期对企业问题解决情况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形成数智分析报告。强化分析结果运用,探索营商环境制度创新,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清单、上下游产业链分析、精准招商指引等服务奠定基础。
5.实行服务流程信息化监管。运用数字化技术,归集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信息,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对企业服务、诉求处理实行全流程监管,确保服务质效持续向好。
(三)完善运行机制
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条、全要素保障”,建立一体化服务、全流程处置、常态化会商等运行机制,确保企业之家(企业服务专区)稳定高效运行,为企业办事暖心、舒心提供制度保障。
1.建立一体化服务机制。优化整合多方支撑力量,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涉企服务增值化工作网络。横向上,强化部门间沟通配合,打造一支左右协同的服务团队。纵向上,完善市县两级企业之家(企业服务专区)贯通服务体系,企业服务需求由各级企业服务窗口受理,本级解决不了的逐级上报,推动企业需求供给上下联动。
2.建立全流程处置机制。制定“一窗受理、分类流转、分级处置、统一反馈”的问题处理流程,协调解决涉及多部门、多层级的涉企问题。建立企业问题清单,将解决问题的经验做法固化形成制度,实现从解决“一件事”到“一类事”提升。
3.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各级企业之家(企业服务专区)互联互通,定期开展内部会商、政商沙龙、企业恳谈交流、营商局长接待日等活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制定会商议事清单,以协调解决问题、惠企政策的制定、实施、兑现为载体,实现政府与企业、部门与部门、企业与企业面对面、零距离沟通,实现跨部门服务集成与流程再造,满足企业的多元化需求。
4.建立问题解决闭环机制。全面扣紧压实工作链和责任链,各部门要建立内部业务协同机制,按照办理时限,实现涉企问题高效处置;各级企业之家(企业服务专区)对问题处置情况进行跟踪,对于处置不力、推诿扯皮的部门进行通报。
四、工作任务
(一)成立企业之家(企业服务专区)。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市级企业之家(企业服务专区),构建开放式多元化涉企服务场景。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对照建设县级企业之家(企业服务专区)。同时,结合实际打造功能强大、运转高效、界面友好的线上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县级平台应与市级平台对接,实现涉企服务多级协调联动、线上线下融合。(完成时限:11月底前成立企业之家(企业服务专区),12月底前上线企业综合服务平台)
(二)优化调整场地布局。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遵循充分利旧、适当创新的区域调整思维,对政务服务大厅现有空间布局进行合理调整,建设企业之家(企业服务专区),基本设置诉求询导区、综合受理区、后台服务区、领办代办区等区域。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政企会客厅、投融资洽谈区、企业产品展示区等个性化空间并逐步建设完善。(完成时限:11月底前)
(三)组建专业化服务机构。组建专业服务队伍,为企业提供“面对面”“一对一”咨询辅导、业务办理、领办代办、政策解读、政策兑现、投诉维权等全链条、全天候、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集成服务。(完成时限:11月底前)
(四)健全中心运行体系。建立一体化服务、全流程处置、常态化会商等运行机制,实行周提示、月例会等制度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下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完善企业咨询渠道,在12345热线设立专线、专员、专席,及时受理解决各类问题诉求,建立惠企知识库、招商项目信息库,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咨询服务保障。(完成时限:11月底前)
(五)梳理涉企服务清单。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围绕本行业、本领域涉及到的企业服务事项梳理形成佳木斯市涉企服务指导目录。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特色产业,推进指导目录内服务事项进驻企业之家(企业服务专区),根据企业日常实际需求,持续更新服务清单。(完成时限:11月底前梳理形成佳木斯市涉企服务指导目录并持续推进)
(六)拓展增值服务内容。持续推进增值化服务改革,根据产业实际,叠加关联度高的中介、金融、人才、法律等增值服务事项,推出涉企服务“一类事”;提供领办代办服务,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的各项问题;持续扩展涉企应用场景,分步构建一系列具有鲜明特色的线上服务专区,打造“通用服务+本地特色服务”的多级应用体系,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提升企业服务知晓度。打造立体式宣传矩阵,线下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通过滚动电子屏、易拉宝、折页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将梳理的惠企政策及办事指南编印成册送达企业并宣讲解读;线上在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等媒介开设专栏,以图文视频等方式全天候发布。建立健全创新做法示范推广机制,鼓励发扬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提炼创新举措和先进经验,利用多种渠道扩大影响力,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形成改革声势,推动更多佳木斯市原创做法上升为省级乃至国家标准。(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营商环境局负责抓好统筹谋划、组织协调和责任落实,各部门按职责分工抓好推进实施。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各级营商环境局牵头召集,参与部门为涉企服务部门,研究解决企业反映的共性问题。市营商环境局负责做好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搭建提升工作并围绕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目标,定期召开工作通报会,开展晾晒评比活动。
(二)形成建设合力。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服务机制,优化服务流程,做好企业服务的诉求对接和服务支撑工作;按照自身职责,制定本部门服务清单,梳理解读创业创新、人才服务、科技创新、产业扶持等政策;加强业务培训,对窗口工作人员做好业务指导。各县(市)区要根据全市企业之家(企业服务专区)建设总体要求和区域产业发展特点,依托现有服务机制,统筹企业服务渠道和资源,搭建企业之家(企业服务专区),与市级企业之家(企业服务专区)有效对接。
(三)加大督查力度。开展常态化改革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推进和落实工作任务,市营商环境局将对拖延不办、敷衍塞责、推诿缺位、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通报。
附件.佳木斯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关于推动市县两级企业之家(企业服务专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