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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视频文字解读】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1/09/30 1.8w 阅读 417 点赞

2020年12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黑龙江省地震灾害应急预案》(黑政办规〔2020〕31号),对总则、组织体系、地震灾害分级和响应机制、监测与灾情报告、指挥与协调、恢复重建、保障措施、其他地震事件应急响应等进行了完善。为做好与《黑龙江省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的衔接,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地震应急,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对《佳木斯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现就一些政策问题解读如下:

一、《预案》修订背景

修订《佳木斯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主要基于三个重要背景: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尤其是贯彻落实2019年1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关于积极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相关重要讲话精神和要求。二是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地震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了新的调整和变化。对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预案体系构成、抗震救灾指挥部相关设置、地震灾害分级与响应机制、监测与灾情报告、指挥与协调、恢复重建、保障措施等重点环节提出了新要求、新措施。三是机构改革后地震灾害应急工作出现了新情况。市级层面机构改革到位后,《预案》涉及的有些部门和单位,在地震应急工作方面的职责发生了一些变化,需要尽快按照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要求,对其工作机制、职责分工做相应调整和完善。四是本次修订须保证与《黑龙江省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又要体现本地的特点。本次《预案》修订是第5次修订,既参考借鉴《黑龙江省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编写体例、处置流程,确保结构、措施上与《黑龙江省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充分衔接,又力求反映我市地域实际,以便操作性、实用性更强。

二、《预案》修订研判过程

主要分三个阶段组织修订工作:一是准备工作阶段。2020年7月至8月,根据市政府办有关预案修编要求,市应急管理局根据明确《预案》修订思路和工作方案,开展资料收集与整理,对我市地震应急灾害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和研判二是形成初稿阶段。2020年9月至11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并对照机构改革后新的应急工作体制机制和部门职责修订形成了《预案》初稿。期间,根据省应急管理厅预案管理检查的要求进行了第二次修订;2020年12月2021年1月上旬,省地震局修订提交省政府下发《黑龙江省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后,再次对《预案》进行了整体性修订。三是征求意见阶段。2021年1月下旬以后,依据相关要求,征求了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意见,并作了充分吸收。随后组织专家评审,对《预案》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预案》总体框架

本次《预案》修订,我市《预案》的总体框架,参照省《预案》,对原章节结构和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补充、完善和优化,共九章内容,分别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章地震灾害分级及响应机制;第四章监测与灾情报告;第五章应指挥与协调;第六章恢复重建;第七章保障措施;第八章其他地震事件应急;第九章附则。

四、主要修订内容

本次《预案》修订着重明确组织机构设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定位,增加监测和灾情报告工作内容调整明确指挥与协调程序、措施,细化完善恢复重建、保障措施等要求。

(一)总则。修订后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预案体系5节内容。修订要点:一是根据上位法律法规和《黑龙江省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丰富编制依据。二是综合考虑我市地震灾害实际情况,明确本预案适用范围。三是依据最新应急管理理念,完善本预案工作原则,并针对农垦体制机制改革的新变化,增加明确了建三江管委会在地震灾害应急处置中地位、责任

)组织机构修订后补充完善了包括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专家组组成及职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其职责、现场指挥机构和县(市、区)、建三江管委会抗震救灾指挥部等有关内容,并对职责予以明确。修订要点:一是对地震灾害应急处置组织机构设置进行了全新布局、调整,增添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指挥机构和县(市、区)、建三江管委会抗震救灾指挥部。二是调整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完善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等机构的职责描述。二是对新设置的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指挥机构和县(市、区)、建三江管委会抗震救灾指挥部,明确完善职责。三是根据机构改革实际及部门“三定”方案,参照省《预案》调整整合各工作组名称、组成成员及主要职责。

地震灾害分级与响应机制修订后包括地震灾害分级、分级响应共2节内容。修订要点:明确了我市地震灾害的分级标准,对灾害等级的响应指挥主体、权限予以明确,提高地震灾害应对工作的可操作性。

(四)监测与灾情报告。本章属于地震灾害应急工作的事前处置阶段,包括地震监测预报、震情速报、灾情报告共3节内容。修订要点:按照职能要求对环节中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流程、内容予以明确

(五)指挥与协调本章属于地震应急工作的事中处置阶段,修订后包括特别重大或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共4节内容。修订要点:一是依据地震灾害应急处置主体要求,明确分县级先期处置、市级应急处置;应对重大及以上地震灾害应急处置,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进行先期组织应急处置,并接受省、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领导、指挥。二是按照县级先期处置、市级应急处置权限,对相关应急处置措施、内容予以明确

(六)恢复重建。本章属于地震灾害应急工作的事后恢复阶段,修订要点:明确恢复重建规划编制的职责,灾后恢复重建实施的主体、方法

)保障措施修订后包括队伍保障指挥平台保障物资与资金保障应急避难场所保障、基础设施,宣传、培训与演练6节内容。修订要点:是明确地震灾害救援相关队伍建立要求。明确指挥平台建设要求。三是要求各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要求。三是明确应急避难场所设立、配套设施要求四是完善各职能部门建设基础设施保障要求。

)其他地震事件应急。修订后包括强有感地震事件应急、地震传言事件应急、应对毗邻地区强震波及共3节内容。修订要点:明确强有感地震事件应急处置主体、方法及程序;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在地震传言事件应急响应中应采取的措施;毗邻的俄罗斯境内、邻市发生强震影响,应采取的处理办法。

(九)附则。修订后包括奖励与责任预案管理与更新监督检查、区域协调、预案施行时间5节内容。修订要点:一是明确了预案管理与更新的主体、报备。二是调整预案管理及监督检查责任部门。三是明确了跨区域地震灾害事件协调处置办法。三是明确了预案修订解释主体、实施时间等内容

五、解释机关及咨询电话

解释机关:佳木斯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454-870507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