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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关于《2021年佳木斯市项目建设“冬季集中审批会战”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1/01/31 7.1k 阅读 440 点赞

现将《2021年佳木斯市项目建设“冬季集中审批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方案》出台背景

2021年是我市“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突破年”,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百大项目”建设、“冬季集中审批会战”和我市第十三届九次全会工作部署,解决东北地区冬季漫长、施工期短、投资项目建设施工受季节影响较大等问题,充分利用冬季不能施工的“窗口期”,抢抓项目前期准备黄金期,组织相关审批部门集中为建设项目开工办理前期手续,加速建设项目落地和建设进程,实现招商引资项目和双“百大项目”项目“开春即开工”。

二、《方案》制定依据

根据《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暂行办法》、《黑龙江省投资项目服务专班和首席服务员监督管理办法》(黑环办发〔2020〕13号)及《关于开展全省招商引资项目冬季集中审批会战行动的通知》等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三、《方案》主要内容《方案》主要由活动时间、重点工作任务及有关要求等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开展“冬季集中审批会战”活动。

第二部分重点工作任务,共三项内容。围绕双“百大项目”和招商引资签约项目采取会办、补办、督办措施,做好项目前期及开工准备工作,一是强化项目综合服务,对招商落地项目采取集中“会办”。对未开工项目,由市营商环境局和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别推进双“百大项目”和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各级服务专班实行分级会办制,统筹推进,组织召开联合会商会议,及时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的堵点问题,需市级协调解决的审批事项报市级会办;各审批职能部门要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开展项目前期审批工作,水、电、气、热等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同时介入服务。二是完善项目前期手续,抢抓“冬季集中审批会战”黄金期进行“补办”。对采取“一会三函”、“承诺即开工”等方式办理容缺审批的项目,由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补办审批要件,各级服务专班要组织做好审批要件补办工作。三是加强项目施工组织,对“冬季集中审批会战”活动进展情况开展“督办”。对纳入“冬季集中审批会战”活动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对双“百大项目”建设适时组织召开调度会,实行项目建设“冬季集中审批会战”进展情况月通报制度。市营商环境局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保障及首席服务员履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未按时间结点完成审批的项目进行督办督查。

第三部分有关要求,共五项内容。一是切实提高认识,把抓项目建设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失效。二是切实解放思想,不断优化项目审批服务营商环境,着力提升项目审批速度。三是切实强化储备,为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好积累,促进形成储备一批、建设一批、运营投产一批的项目建设良性发展态势。四是切实抢抓机遇,为项目建设争取国省政策和资金支持,做好项目谋划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五是切实强化宣传,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浓厚氛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