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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佳木斯市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1/01/29 9.8k 阅读 424 点赞

为做实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实现市域内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的目标,近日,市政府印发了《佳木斯市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佳政办发〔2021〕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起草背景

做实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是加快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障市级统筹工作的通知》都对市级统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21年起全面做实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从全市医保运行情况看,目前全市医保政策标准基本一致,基金运行相对平稳,结余基金具备一定支撑能力,已具备了做实市级统筹的条件。另外做实市级统筹,全市参保人员实行统一的医保政策,能够充分体现制度公平性,能做大基金盘子,增强防范化解医保基金风险的能力。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实施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公平可及,坚持责任分担,坚持便民惠民。

(二)明确统筹内容。实现六个“统一”,即:统一参保缴费、统一待遇支付、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管理、统一定点管理、统一信息系统。

(三)明确基金分担机制。市、县(市)医保征缴收入、各级财政补贴收入及累计结余基金全部上缴市财政专户管理,市级财政以市、县(市)为单位分账核算。基金支出统一由市财政部门拨付至市医保基金支出户,由市医保部门组织分级结算,实现基金统收统支。一个预算年度内,市、县(市)基金收支相抵出现缺口时,由市、县(市)累计基金结余补足,累计结余不足支付的,由当地政府承担。

(四)明确实施步骤。分三个阶段。一是政策制定。起草《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二是基金移交。对县(市)医疗保险基金进行全面审计和清算,将累计结余基金统一上划至市财政专户。三是组织实施。从2021年3月起,全市执行统一的医保政策,实行基金统收统支。

(五)明确相关职责。明确医保、财政、税务、审计、编制、卫健、民政等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市级统筹工作平稳实施。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