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参与本市预算绩效管理服务的管理和监督,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促进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工作规程,市财政局研究起草了《佳木斯市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二、文件依据
根据《黑龙江省省级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暂行办法》和《佳木斯市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等,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暂行办法》。
三、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共十条。第一条至第八条对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从考核主体、考核对象、遵循原则、考核内容、考核时间、报送信息、考核汇总、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第九条至第十条,对《暂行办法》执行期限及执行范围作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