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制定了《佳木斯市专项整治旅游市场秩序行动方案》,并征求了工商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意见,请市政府审定后下发执行。
一、文件出台背景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关于省政府第六十五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的督查通知》(督会〔2016〕33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专项整治旅游市场秩序行动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68号)等文件精神,针对我市旅游市场存在的非法经营旅游业务、旅游合同签订不规范、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制定了佳木斯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方案。
二、出台文件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建立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制度,切实解决当前损害我市旅游业整体形象,游客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旅游全域治理,加强联合执法,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
三、文件执行口径
本次专项行动以现有的突出问题为导向,重点是依法整治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非法经营、非法宣传、超范围经营、签订合同不规范等25项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具体操作方法
1、各相关部门按照方案中25项内容自行开展检查。
2、对旅游市场存在的“户外群体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等问题开展联合检查、整治。
3、对旅游企业反映或旅游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佳木斯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