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佳木斯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政务服务“一类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11/01 4.6k 阅读 327 点赞

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营商环境局:

现将《佳木斯市政务服务“一类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佳木斯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4年7月3日

佳木斯市政务服务“一类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服务能力,积极响应人民群众对高效便捷政务服务的新期待,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通过“一类事”集成化办理,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以“一类事”为服务重点,通过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构建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政务服务从“以部门为中心”向“以群众为中心”转变,为佳木斯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需求导向,便民高效。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服务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材料,提高办事效率,实现政务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二)系统集成,协同联动。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

(三)标准统一,规范运行。建立健全“一类事”事项清单和服务标准,确保改革措施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规范实施。

(四)创新驱动,持续提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政务服务创新,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个性化水平。

三、主要目标

围绕全面推行“一类事”一次办,建立市级统筹、部门协同、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工作机制。制定“一类事”事项推进具体方案,梳理编制“一类事”事项清单,明确时间表、责任部门,同步推进事项标准化表单编制、流程优化和线下综合窗口设置,到2024年底,完成首批粮食购销、精细化工生产、农产品加工等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一类事”全覆盖。

四、工作任务

(一)梳理实施事项清单。梳理调研主要涉及企业目前取得的相关证照、许可、批文等在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可优化的工作程序、运营过程中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诉求、针对企业经营情况调研供需关系内容、企业成长过程中政府协助解决的相关困难以及其他在调研沟通中衍生出来的问题点,形成“一类事”实施清单。

(二)优化再造办事流程。梳理“一类事”涉及的办理环节,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要求,涉及同一部门不同处科室办理的,有关部门要整合内部办理流程,取消不必要的审核环节;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明确第一环节办理的部门或者主要核心环节的部门为牵头部门推动实施,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依法对审批环节进行精简材料、归并流程、统一表单、压缩时限,推动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实现同步评估、集成服务、并联审批、统一反馈。

(三)跨部门办事系统联通。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打造统一的办事平台或入口,满足跨部门“一类事”办事需要,努力实现跨系统、跨业务、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打造各级全联通、事项全口径、内容全方位、服务全渠道、用户全参与、资源全共享、跨区全支持、过程全监控、考评全实时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动与网上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全省事APP12345热线平台、短信平台等系统对接,保证数据互通互用。

(四)设置线上办理栏目。围绕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审批服务目标,在佳木斯市政务服务网设置“一类事”专栏或统一入口,基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一次登录、一网通办”。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平台的深度融合,实行线上线下同一标准、同一流程、同质服务。

(五)设置线下综合窗口。在县级以上政务服务大厅依托企业之家(专区),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收件”和免费帮办代办服务等制度,确需收取原件存档、打印制作纸质证照的事项,审批部门用“快递跑”代替“群众跑”,助力“一次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一类事”改革工作,将其作为检验优化营商环境成效的重要指标,纳入工作考核内容。市营商局要强化对“一类事”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建立定期调度和通报机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抓好落实;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事项梳理、流程改造和数据资源整合工作;电子政务部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技术支撑工作。

(二)强化技术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协同联络机制,对照工作任务,排查反馈有关问题和意见建议,对重点难点问题,要组织力量加快实现突破。要加快推进分散的政务服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深化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等应用。积极开展高频电子证照或证照电子样本在政务服务领域共享应用,重点推进营业执照、结婚证、社保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高频电子证照或证照电子样本依托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享互认。

(三)积极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宣传“一类事”改革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对“一类事”全流程操作指南的解读解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抖音等网络新媒体和视频网站以及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人流量集中的场所等多渠道宣传“一类事”改革,不断提高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应用水平。

附件.关于印发《佳木斯市政务服务“一类事”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