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我省关于农业政策相关要求,坚持以质量安全、绿色发展、科技引领和品牌打造为重点,全面推行“检测+监管+技术指导+执法”服务模式,带动全市农业产业提质增效。
一、主要任务
一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对农产品从生产源头到销售终端的全过程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安全问题,建立完善的追溯体系,全面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和监管能力水平,增强消费者对我市农产品企业的信心,促进我市现代农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二是整合政府资源提高效率。打破部门之间的壁垒,整合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检测资源和监管力量,避免重复检测和监管漏洞,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信息共享,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全面服务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压实“检测+监管+技术指导+执法”的联合服务模式,为农产品经营主体提供全流程监管指导服务,破解企业发展难点堵点,着力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打通服务农产品产业发展“最后一公里”。
二、参与主体及职责分工
(一)桦川农检中心
1.负责定期对辖区内的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抽样,为符合条件的农产品企业免费检测。(中心通过了CMA和CATL“双认证”,将认证项目由190项扩增至951项,为避免资源浪费,特在此次联合行动中只负责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项以外的203项。)
2.承担有关农产品的质量仲裁检验和其他委托检验。
3.负责对全市农产品检测人员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工作。承担对农民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标准宣传、技术培训、咨询和技术服务。
4.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信息,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农产品市场的监管工作。
5.接受国家、省以及上级业务部门、周边各市(地)委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二)市农业农村局
1.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为农产品检测监管提供法律依据和政策指导。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长期目标和短期任务,统筹安排各项工作。
2.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按照标准进行生产经营,提高农产品质量的标准化水平。
3.指导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建立追溯制度,记录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信息,并监督运行,确保追溯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4.负责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认证管理工作,对申请认证的农产品进行审核和评估,颁发认证证书。
5.监督管理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审批登记和使用,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品牌价值和知识产权。指导实施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确保农产品包装标识符合相关规定,便于消费者识别和了解农产品信息。
(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对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加工企业、销售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各类市场主体进行登记注册和资质审核。监督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的质量安全标准符合情况,查验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等文件,防止质量不合格、来源不明的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
2.定期或不定期对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查看食用农产品的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是否符合质量安全要求。针对关键农产品、关键区域、关键时段或显著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实施专项治理行动。
3.制定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对市场上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及时发现和掌握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开展风险监测工作,对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预警。
4.监督食用农产品市场的交易行为,查处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哄抬物价、短斤缺两等不正当竞争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检查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包括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食用方法等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地标注
5.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档案,收集企业的基本信息、违法违规记录、抽检结果等信用信息,并依法向社会公示,提高市场透明度,让消费者能够了解企业的信用状况。
(四)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1.配合相关部门,对农业投入品(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流通环节),耕地保护进行采样、监管、执法等工作。
2.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农民、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宣传农业执法工作成果,曝光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农业执法环境。
三、具体工作
(一)推进检测技术服务进企业
为辖区内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检测技术服务,实现从田间到餐桌全链条检测认证,以检测数据指导农产品品质提升,用检测结果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背书”。坚持“以检测助监管、以监管保安全”的服务理念,发挥好技术支撑作用。利用农产品移动检测车定期深入田间地头抽检,落实快速检测或定量检测工作。通过数据分析早发现早预防,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能力,在每个生产批次的农产品上市前做好安全检测,实现农产品快检不出乡,质量安全有保障。
(二)强化辖区内农产品监管执法
以检测数据作为监管依据,服务农产品品质升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农业执法部门牵头,联合农检中心不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每年不少于4次。监管抽样应具有代表性,涵盖不同品种、不同批次的产品。对于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污染环境等,依法进行查处,包括责令停产整顿、罚款、吊销许可证等。跟踪督导企业整改落实,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各部门要及时将检查记录、检测报告、整改报告等材料建立监管档案,为今后的监管工作提供参考,及时总结监管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持续优化监管流程和方法,提高监管工作质效。
(三)压实市县农安技术指导工作
做好农产品快速检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业务技术指导培训,定期组织“走基层、下基地”快检技术培训活动,依托桦川农检中心技术支持,联合市农安办监管部门、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执法大队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人员下沉到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按季度开展快速检测技术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带动辖区内网格化监管能力提升。落实好“理论知识+实操技能”培训工作,对我市辖区内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条文、禁限用药规定、豇豆攻坚治理等重点整治任务、问题发现处置等应知应会内容的培训,进一步压实乡镇农安技术指导全覆盖。
(四)拓展品种品质审定检测服务
为辖区内种子企业提供资源共享服务,在检测人才、检测设备、检测技术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合作,充分发挥桦川农检中心在营养分析和品质评价方面的检测优势,为种子企业提供农作物品种品质检测技术,尤其在种子企业培育新品种前期便提供覆盖水稻检测的出米率、整精米率、垩白粒率、长宽、粗蛋白(干基)、直链淀粉、胶稠度、食味评价和大豆检测的粗蛋白、粗脂肪等参数,实现“早检测、早筛选、早优选”的高质高效模式,极大减少企业新品种培育成本,大力助推我市种子企业选种培优工作。
四、信息管理与沟通机制
探索建立农产品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对检测数据、报告、客户信息等进行信息化管理。确保信息的安全、准确和及时更新。企业、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机构要强化沟通交流,定期召开技术交流会、研讨会等活动,剖析典型案例,学习成功经验,共同推动农产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五、监督管理
联合监管检测项目应接受政府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检验工作的公正、透明和高效。同时,应加强与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等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
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 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