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 证明声明作废公告2026年第0411号
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 证明声明作废公告2026年第0411号
1、因张永鑫保管不善,将黑(2021)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13327号不动产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张永鑫
2、因刘琦保管不善,将黑(2024)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35432号不动产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刘琦
3、因曹金芝保管不善,将黑(2020)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21920号不动产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曹金芝
4、因夏禹保管不善,将2006019301号私有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夏禹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14日
监审:王旭昶
审核:高文雅
编辑:李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