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佳木斯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的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建立健全全省水上搜救应急体系和反应机制,明确各级水上搜救机构应急救助职责和应急响应程序,规范应急救助行为,迅速、有序、高效组织救助遇险船舶和人员,控制事态扩展,最大程度减少水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黑龙江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黑政办规〔2020〕20号,原《黑龙江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黑政办规〔2014〕43号废止。按照要求及时修订。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水上搜寻救助条例》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佳木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黑龙江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黑政办规〔2020〕20号制定。
三、起草过程
包括调查研究、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等过程。
四、拟解决的问题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1.机构改革后的单位名称变化。
2.个别单位职责更改。
3.操作性不强。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1.广泛征求意见,综合研讨。
2.专家评审。
五、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
该文件的公布日期起施行,因水上突发事件具有不确定性,为有效应对处置水上突发事件,因此需要《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佳木斯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