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佳木斯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内容,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预案制定背景及意义
为有效预防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害,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使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实施,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或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特种设备本身或外在(人为)因素导致设备爆炸、火灾、泄漏、损坏、失效、缺陷、故障而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主要原因的特种设备事故应对工作。
四、主要内容
本预案主要包含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监测与预警、事故分级、应急响应、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处置、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预案管理等章节,较为系统的将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或突发事件情况下的应对措施予以涵盖,达到了应有效果。
五、有关名词术语
特种设备: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车辆等设备及其安全装置、安全附件。
事故:生产或者生活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相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验检测活动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员转移等突发事件。
事故隐患:可导致事故发生的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重点监控设备:是指设备发生事故后,可能造成重特大伤亡和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在用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风险评估:以诱发特种设备事故的各种因素为依据,以影响因素发展成各类事故的可能性为条件,以事故后果造成的综合损失为评估指标,对各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程度做出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价。
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评价:根据特种设备本身的安全状况、使用环境、管理情况以及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社会影响等因素,通过评估、计算、分析,确定某一地区、某一单位,或者某一种设备在某一时期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活动。
六、解读机关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0454-868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