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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佳木斯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11/25 1.1w 阅读 466 点赞

佳财联发〔202411

各中省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有关金融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便企利民、专业高效、集聚发展”为目标,打造“专业化、数字化、一站式”金融综合服务体,现将《关于建立佳木斯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关于建立佳木斯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方案

佳木斯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佳木斯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佳木斯监管分局

2024820

关于建立佳木斯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强化企业融资征信、丰富金融服务功能、拓展政金企合作等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遵循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内在规律,进一步完善对民营经济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充分发挥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在信息归集、功能完善、业态融合、场景应用、规模集聚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推动金融助企服务窗口前移、重心下沉,全领域、全周期覆盖,促进政金企各方深化战略合作,因地制宜加大金融产品、服务、模式创新力度,为佳木斯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建设“三个城市”、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二)基本原则

需求导向,数据驱动。着眼金融供需两侧,围绕民营小微、“三农”等市场主体融资需求,以及金融服务对数据信息的需求,精准归集各类融资需求信息和涉企信用信息,减少银企信息不对称,提高融资效率。

多方参与,协同联动。切实发挥“有为政府”作用,健全金融、财政、行业部门协同机制,发挥实际作用、解决实际问题,吸引银行、保险、担保、券商等机构深度融入,打造有效市场。风险分担,合力撬动。完善政金企、政银担等合作机制,强化财政金融政策保障,健全符合佳木斯实际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撬动更多市内外金融资源支持本地民营市场主体。

产融结合,双向促动。将建设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作为金融产业振兴、发展现代金融的重要抓手,在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同时,促进金融产业集聚,逐步建设“金融大厦”“金融广场”“金融街区”,实现金融业与实体产业双促进、双提升。

(三)实施目标

即刻发布并试运行佳木斯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迅速发挥作用。2024年底前,实现线上、线下同步运行,推动民营企业融资规模稳步增长。到 2027年,逐步建成金融集聚区,形成CBD辐射效应,金融助企服务取得实质突破。

二、机构职能

结合近年金融工作实践和市情实际,系统梳理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职能架构如下。

(一)三圈业务架构

1.核心圈。针对民营企业对资金的核心需求,提供多渠道融资支持:包括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业务,企业上市、产业基金等直接融资业务。业务主体为银行、保险、券商等。

2.配套圈。针对民营企业资信不足、银企信息不对称等难点堵点问题,提供多维度增信服务:包括融资担保、融资征信、知识产权质押、不动产抵押、“保险+期货”、财务规划、业务咨询等融资配套业务。业务主体为融资担保机构、征信服务机构、供应链管理公司、应收账款融资服务机构、期货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3.补充圈。发挥地方金融“毛细血管”作用,为民营企业提供多元化资金补充:包括小额贷款、典当等地方金融业务。业务主体为小额贷款公司、典当等。

(二)双线服务架构

1.线上服务平台。用足用好我市金融科技平台,推广佳木斯“信易贷”模式,巩固我市数字金融省内领先地位。

(1)佳木斯市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平台主要包括数据治理、风险评估、银企撮合、风险监测、运营统计等功能模块,采取金融超市方式,提供金融供需垂直搜索引擎,将有融资需求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平台上进行撮合匹配,金融机构能够在平台发布融资产品,企业能直接申请融资产品。平台已经接入企业基本信息、纳税等级、行政处罚等20余类信息,能够根据上述信息生成企业评价报告,为银行机构信贷决策提供参考。目前,该平台累计帮助783户市场主体获得授信83.41亿元,根据需求发放贷款37.4亿元,有效提升银企对接效率。

2.线下九大服务模块。总结银企对接成熟做法,突出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驻点办公优势,确定以下服务内容。

(1)金融综合服务大厅。建设容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配套机构等对外服务的综合大厅,采取集中入驻或轮值服务等形式,“一站式”提供银行贷款、融资担保、确权、知识产权质押、不动产抵押登记、数据查询等帮办服务,协调提供其他融资配套和地方金融服务。针对企业融资需求,提供政策解读和融资建议。

(2)“企业点名、行长上门”行动。结合包联工作,由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梳理融资需求、分派服务指令,组织银行市行、分行、支行各级行长上门办公、现场办贷,最大限度拉近服务距离、提高贷款成功率。

(3)政企早茶汇金融专场。将金融服务嵌入政企早茶汇机制,由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定期组织金融专场活动,建立“亲”“清”政金企合作关系,高位推动金融助企服务工作。

(4)金融会客厅。在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设置各种规模的金企对接活动场地,满足不同主题、不同规模的金企对接需求,与线上对接联动,打造永不落幕的金企对接会。

(5)投融资路演活动。在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常态举办企业、项目投融资路演活动,深化与市内外投行、券商、基金公司交流,帮助拟上市企业“出圈”,提高股权、债权等直接融资比重,开辟我市对接资本市场的前沿阵地。

(6)金融服务直播间。与新闻媒体合作,在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常设直播间,组织各部门、各县区、金融机构轮流开展政策宣传和金融服务直播,提高政策知晓度和金融产品熟悉度。

(7)金融大讲堂及金融论坛。由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和金融机构合作承办,围绕政策解读、经济分析、融资辅导、上市培育、风险防控等主题,邀请高级智囊、业内专家来佳授课,适时举办大型金融论坛,提高金融素养。

(8)“企业家+金融家”沙龙。借鉴其他省市“金融俱乐部”“私人董事会”等模式,由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提供场地,引导我市企业家和金融机构高管自发开展沙龙类交流活动,增强金企合作粘性,为全市金融工作献计献策。

(9)金融债权维护助手。针对违法违规使用贷款、恶意逃废债的企业,推动行业主管部门、推荐部门、属地县区协助追偿,协调政法部门依法全程介入,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加大追偿挽损力度,营造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

(10)处非宣传活动。加大对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正面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广覆盖、多层次、接地气、强渗透的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意识和能力。

(三)多元产品架构

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将融合上述金融业态和服务场景,迎合我市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组织金融机构精准提供以下产品服务。

1.纯信用类贷款产品。对正常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民营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纯信用贷款。对贷款规模大、效果好的银行机构给予一定风险补偿金,合理分担首贷户信贷风险。

2.担保类贷款产品。参照省“双稳基金”贷款模式,与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为民营企业提供“政银担”合理分险的担保贷款,贷款最大额度高于纯信用类贷款。

3.组合式贷款产品。发挥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作用,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贷选三家”,即在政策法规允许条件下,帮助企业在不同银行办理纯信用类、担保类、确权类贷款,用足企业信用,提高整体贷款额度,充分满足企业资金需求。

4.批量式贷款产品。针对小微、“三农”等市场主体,由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组织金融机构深入园区、村屯,推广“整区授信”“整村授信”“整链授信”等模式,批量满足融资需求。

5.保险类产品。保险公司可代替融资担保机构发挥融资增信作用。重点推广银保合作的贷款保证保险产品,可参照“政银担”合作机制补贴保费或分担风险。对于科技型民营企业,重点推广首台(套)保险产品并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6.管家式金融服务。针对企业上市、产业基金等股权、债权融资需求,由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提供窗口咨询,组织投行、券商、基金公司等量身定制相关产品,提供管家式、陪跑式服务,持续满足金融需求。

7.设置处非宣传展台。在首贷续贷服务中心设置宣传展台,普及金融知识、提示重要风险、强化以案说法、以案预警,使“远离‘保本高收益’”的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辨识能力。

三、职责任务

建设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涉及机构多、数据要求高、工作量较大,为确保取得实效,建议各部门、各县区分工协作、合力落实:

(一)市财政局。负责推动与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健全完善“政银担”合作机制,建立财政补贴、风险补偿等制度;负责本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确权的督导指引工作;负责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建设日常工作;负责梳理机构职能、确定服务事项、制定相关政策以及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推动“政金企”合作,组织金融机构入驻,做好线上、线下金融服务的统筹协调和工作督导;负责做好活动组织、宣传发动、投诉处理等工作。负责市属国有企业采购合同融资确权的督导指引工作。

(二)市营商局。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及共享应用工作,为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提供必要数据信息支持;负责指导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接入市级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完善相关政府服务功能。

(三)中国人民银行佳木斯市分行。负责货币政策指引解读、督导落实工作;负责引导金融机构入驻,创新金融产品服务;负责督导金融机构减费让利,降低融资成本。

(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佳木斯监管分局。负责加强金融监管,指导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业务;负责引导金融机构入驻,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加大对地方服务力度。

(五)市税务局。负责落实“银税互动”机制,依法依规对金融助企服务提供税务数据支持。

(六)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推广“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金融服务”模式,推动不动产抵押服务网点入驻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

(七)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依规对金融助企服务提供知识产权数据支持,指导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等业务。

(八)市人社局。负责推动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入驻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

(九)市商务局。负责围绕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业态需求,开展专项招商引资。负责本行业涉企信用信息共享,指导推动本行业企业融资工作。

(十)各行业主管部门。遵循“管行业必须管投资,管投资必须管融资”理念,负责本行业涉企信用信息共享,指导推动本行业企业融资工作。

(十一)市政法部门。负责按照工作职责依法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维护金融债权。

(十二)各县(市)区、高新区。负责组织辖内企业通过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开展融资,组织本级国有企业等提供融资确权服务;负责配合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组织各类金融助企服务活动;负责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协助丰富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功能;负责制定本级金融助企服务政策。

四、实施程序

经梳理,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全部线上职能和70%的线下职能已能通过各种形式初步实现,具备向社会发布条件。耗时较长的是数据归集、系统连通、线下办公场所建设、机构入驻、人员配备等工作。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拟按照“先干起来,再逐步完善”的思路,分四个阶段逐步建成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并形成规模效应。

(一)即刻启动试运行。7月28日前,开通“佳木斯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官方公众号,采取新闻推送与线上直播相结合的方式,正式向全市推出首贷续贷服务中心,条目式发布试运行服务事项,公开业务受理专线,全面强化金融助企服务。

(二)线下筹建。10月底前,协调相关部门、县区,完成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线下选址、规划设计、装修改造、人员配备等工作,逐步组织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入驻。

(三)中心落成。2023年底前,协调相关部门、县区,完成数据归集、系统连通、综合配套、机构入驻等工作,结束试运行,开启线上、线下同步的金融助企服务。

(四)规模集聚。2025年底前,围绕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建设“金融大厦”“金融广场”“金融街区”,打造独具佳木斯特色的数字金融、普惠金融等品牌,形成CBD集聚和辐射效应,大幅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和金融业财税贡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分管副市长召集的协调机制,推动各部门、各县区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按照职责分工高效做好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建设各项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用足用好现行金惠企政策,合理制定贷款贴息、担保费用补助、“政银担”风险分担等财政金融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政策扶持,量力而行强化政策支持保障。

(三)做好宣传引导。组织动员金融机构广泛参与,加强融资服务供给,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充分发挥部门、县区、新闻媒体等作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制作新媒体产品等形式,大力宣传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建设进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佳木斯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